上海凌立贸易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文化
      中心
      综合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detlefmatthies.com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广州《民法典》实施第一案: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宣判

    分享到:
      来源:上海凌立贸易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1-02 19:14:12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近日,广州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民法对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进行裁判。典实据悉,施第这是案高《民法典》实施后,广州市第一起和高空抛物相关的空抛判例。

    2019年5月26日下午,物损年近七旬的害责庾某某在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某楼下时,任纠黄某某家小孩在自家35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纷案水瓶落在庾某某身旁,宣判致其受惊吓摔倒。广州报警后,民法庾某某被送入医院治疗。典实

    次日,施第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了侵权事实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确认黄某某赔偿庾某某1万元。

    经医院诊断认为,庾某某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住院费用花费数万元。经法医鉴定,庾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此后,庾某某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民法典》施行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故本案应适用《民法典》。

    本案中,原告散步时被从高空抛下的水瓶惊吓摔倒受伤,经监控录像显示水瓶由被告租住房屋阳台抛下,被告对此无异议,并有视频及原、被告签订的《关于2019年5月26日高空抛物的确认书》证明,法院对侵权事实予以确认。对侵权事实确认后,法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确定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2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民法典》的施行对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本案中,高空抛下的矿泉水瓶虽未直接砸中原告,但由于具有极强的危险性,导致原告受惊吓倒地受伤致残,该后果与高空抛物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的裁判,旗帜鲜明地表达出向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说“不”,倡导公众讲文明、讲公德,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刚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47
    上一篇:五省锂电池新能源产业链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启动
    下一篇:安徽开展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

    相关文章

    • 陕西清理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 福建召回3320副消防接口 涉及6家企业
    • 1个小时外教课 半个小时看动画 揭开在线教育平台三大乱象
    • 银保监会: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消费者有福了!深圳635家实体门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 湖南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社区团购需科学理性选择
    • 汽车被高空坠物砸损 物管单位终审被判担责
    • 铁拳行动|上海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 湖南张家界:售卖退烧药须实施实名登记
    • 江西推出转供电优惠“码”上查

    友情链接:

    • 四川成都:职业技能培训类投诉成热点 涉及优美团聚、嗨学等企业
    • 广东发布“6•18”消费提醒:网购商品勿绕过平台私下交易
    • 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师资培训班举办
    • 重庆发布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交个朋友”直播间被处罚
    • 南宁加强圩日食品安全监管
    • 广东举办第三年度“内外贸检测认证知识大讲堂”
    • 护航高考 检查文具
    • 加强防暑降温用品市场监管 确保安全清凉度夏
    • 天津完成首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 江苏南京:开展时令美食安全检查
    • 加强防暑降温用品市场监管 确保安全清凉度夏
    • 吉林:市场监管“双管齐下”护航高考和端午节
    • 重庆北碚:家居门店停业 “兜底协议”帮消费者挽回损失450余万元
    • 北京石景山:“一码检查”工作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 护航高考 检查文具
    • 假冒“北寨红杏”,立案调查!
    • 北京丰台:聚焦医疗计量 共筑行业未来
    • 黑龙江哈尔滨规范啤酒节经营者价格行为
    • 发布76条违法广告 复禾健康被处罚
    • 上海:多部门联合化解装修合同纠纷 助力消费者退回30万元
    • 市场监管领域九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发布 助力市场监管现代化
    • 黑龙江:引导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
    • 浙江嘉兴:每百万人牵头制定先进标准数居全省第一
    • 保护知识产权 激发创新活力
    • 京津冀和北京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启动
    • 黑龙江多地开展“充气堡”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
    • 河北唐山:一路“童”行 守护孩子的“吃穿用玩”
    • 山东宁阳:外卖骑手温馨驿站打造暖心城市新地标
    • 黑龙江多地开展“充气堡”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
    • 天津完成首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 规范网络促销行为 福建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
    • 吉林:市场监管“双管齐下”护航高考和端午节
    • 广西容县开展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进社区活动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加强汛期市场价格管理
    • 福建南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食品经营监管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交个朋友”直播间被处罚
    • 福建福州:全市排查整治 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 上海:端午假期受理投诉12270件 粽子类消费诉求同比下降
    • “铁拳”行动
    • 广西三江:多举措保障计量公平
    • 假冒“北寨红杏”,立案调查!
    • 福建:专项整治食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问题
    • 重庆发布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北京通州:“快”“细”结合护航节日食品安全
    • 加强召回 助力发展
    • 山东开展中高考考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 福建福州:全市排查整治 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 上海:端午假期受理投诉12270件 粽子类消费诉求同比下降
    • 广西:开展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讲活动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上海凌立贸易有限公司   sitemap

    1.1485s , 9160.6328125 kb